昨日(12月23日),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(fā)布《關于減征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對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購置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,暫減按7.5%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。《通知》還確定了明年能享受汽車購置稅減征的具體車型,包括4類國產(chǎn)車,進口乘用車參照國產(chǎn)同類車型技術參數(shù)認定。
今年1月14日,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汽車產(chǎn)業(yè)的調整振興規(guī)劃。為鼓勵消費對抗金融危機,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,財政部對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%征收車輛購置稅。此后,一攬子政策的刺激效應迅速顯現(xiàn)。2009年我國汽車產(chǎn)銷首次突破了千萬輛,乘用車占總銷量超過了44%。
雖然明年的優(yōu)惠政策——7.5%的稅率比今年5%的稅率有所提高,但湘財證券分析認為,調高購置稅可以適當增加財政收入,而不會對汽車消費構成大的損害。
記者算了一筆賬,按新車購置稅計算方法:售價÷(1+17%)×稅率,明年售價15萬元的1.6升汽車的購置稅將比今年多花3205元。
《通知》發(fā)布的車型包括了所有1.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。具體標準為:在“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”(以下簡稱合格證)中代號為“7”、“6”、“2”、“5”的車輛類型。“排量和功率(ml/kw)”項中排量不超過1600ml,“額定載客(人)”項不超過9人。其中,國產(chǎn)越野汽車和國產(chǎn)專用車的“額定載質量(kg)”項要小于額定載客人數(shù)和65kg的乘積。
北亞車市商務信息部負責人郭詠認為,購置稅上調以后,上述車型獲益最大的仍然是微型客車和小轎車。預計明年在政策拉動下,汽車銷售將保持約10%的增長,乘用車的增長將超過10%。